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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户口到深圳
时间:2010-05-03 来源:
深圳招调工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 次
调户口到深圳
有如下几种方式:
1.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全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负责。在各区(新区)人事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的用人单位需要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须经由其所在区(新区)人事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
2.市外调干。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1)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申报的调干业务;(2)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报的调干业务;(3)以个人身份申请的调干业务。
各区(新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1)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申报的调干业务;(2)自主选择在区(新区)人事主管部门办理人事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报的调干业务。
3.招调工。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1)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申报的招调工业务;(2)特区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申报的招调工业务;(3)以个人身份申请的招调工业务。
特区内各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1)本区所属国有企业申报的招调工业务;(2)辖区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其他企业申报的招调工业务。
特区外各区(新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的招调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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